[摘要] 秦皇岛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、缴费将于2017年2月28日结束,没有参保、缴费的居民需尽快办理手续,超过期限将不予办理。
秦皇岛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、缴费将于2017年2月28日结束,没有参保、缴费的居民需尽快办理手续,超过期限将不予办理。凡是具有秦皇岛市城乡户籍的居民,已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居民,常年在本市城乡就学的中小学生、入托的学龄前儿童,大学生都可参保。
2017年秦皇岛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,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,五保供养对象、低保对象、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,财政给予全额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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